6165金沙总站|点击进入

党建专栏

党建工作 > 党风廉政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工会工作 > 共青团工作 > 党史学习教育 >

党风廉政

当前位置:6165金沙总站 > 党建专栏 > 党风廉政

纪律条规“每周一学”(九十)

发布时间:2022-06-17 13:31:26      

 学习宣传纪律条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每一位国企干职员工来说十分重要。为了更好地普及宣传法纪知识,从2020年3月份起,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律条规“每周一学”,每周推送纪律条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及集团相关制度条款,通过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懂法纪、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本期以视频形式,学习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送礼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九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上一篇: 纪律条规“每周一学”(八十九)...

下一篇: 纪律条规“每周一学”(九十一)...

系统入口

快速导航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9 版权所有

6165金沙总站 湘ICP备19018282号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248号

电话:0731-84529207

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731-84529359 监督邮箱:csctjw@163.com

网站技术支持:长沙市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法律声明